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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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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3 除金属支架、干燥器、结晶皿外,其他按GB/T 17657--1999中4.12.2的规定。

6.3.5 试样
试样四边用不含甲醛的铝胶带密封,被测表面积为450 C㎡。密封于乙烯树脂袋中,放置在温度为(20土1)℃的恒温箱中至少1天。

6.3.6 试验程序

6.3.6.1 甲醛的收集
吸收容器装入20mL。蒸馏水,放在检测容器底部,试样置于吸收容器上面,测定装置在(20±1)℃下放置24h,蒸馏水吸收从试件释放出的甲醛,此溶液为待测液。

6.3.6.2 甲醛浓度的定量
按GB/T 17657—1999中4.12.6.2进行。

6.3.6.3 标准曲线绘制
按GB/T 17657—1999中4.12.6.3进行。

6.3.6.4 结果表示
按6.2.2。

6.4 气候箱法测定饰面人造板甲醛释放量

6.4.1 原理
将1㎡表面积的样品放人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和空气置换率控制在一定值的气候箱内。甲醛从样品中释放出来,与箱内空气混合,定期抽取箱内空气,将抽出的空气通过盛有蒸馏水的吸收瓶,空气中的甲醛全部溶入水中;测定吸收液中的甲醛量及抽取的空气体积,计算出每立方米空气中的甲醛量,以毫克每立方米(mg/ )表示.抽气是周期性的,直到气候箱内的空气中甲醛浓度达到稳定状态为止。

6.4.2 设备

6.4.2.1 气候箱
容积为1 ,箱体内表面应为惰性材料,不会吸附甲醛。箱内应有空气循环系统以维持箱内空气充分混合及试样表面的空气速度为0.1m/s~0.3m/s。箱体上应有调节空气流量的空气人口和空气出口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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