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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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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
干燥器法 ≤1.5mg/L
a 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
b E1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6 试验方法

6.1 穿孔萃取法测定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等甲醛释放量按GB/T 17657—1999中4.11规定进行。

6.2 (9--11)L干燥器法测定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等甲醛释放量按GB/T 17657—1999中4.12.1~4.12.6规定进行。

6.2.1 试件数量
10块。

6.2.2 结果表示
甲醛溶液的浓度按式(1)计算,精确至0.1mg/L。
c= (1)
式中:
c——甲醛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f——标准曲线斜率,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As——待测液的吸光度;
Ab——蒸馏水的吸光度。

6.3 40 L干燥器法测定饰面人造板甲醛释放量

6.3.1 原理
见GB/T 17657—1999中的4.12.1。

6.3.2 试剂
按GB/T 17657--1999中的4.12.3的规定。

6.3.3 溶液配制
按GB/T 17657--1999中的4.12.5规定进行

6.3.4 仪器
6.3.4.1 检测容器,材料:丙烯酸树脂,容积40L。
6.3.4.2 吸收容器,材料:聚丙烯或聚乙烯,直径57mm,深度50mm~6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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