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信息都让罗忠福相信,土地批文的下发只是时间问题。
一位熟知内情的人士解释说,“原则同意”其实是一种可进可退的暧昧态度,往往意味着可以先动工再补办手续。
这是一些投资项目在土地、建设、环保等行政审批中的一项“潜规则”:事先与相关部门通气,得到表态后,便先开工,待“生米”煮成了“熟饭”,拆了浪费,恢复原貌又困难,只好既往不咎,下不为例。
但是这一次,司法机关对行政审批中的“潜规则”说了“不”。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评论说,“福海生态园案”打破了现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办事规则,使在房地产市场上长期经营并从中获利的罗忠福的“习惯性方法”在贵阳行不通了。
据了解,贵州省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对“福海生态园案”中违法违规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实行问责。
——信息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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